法律分析: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申请人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
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
第五十五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公司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