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认定需要有足够的合法有效证据来支持。主要收集以下几个方面的家庭暴力证据: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证人的证言。
5、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一、家庭暴力可以收集哪些证据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注意保存证据。能够用来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材料有:
(一)遭受家庭暴力时,受害人及时拨打110报警,请求警察制作笔录;
(二)收集视听资料、照片等相关证据;
(三)应当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管好医院的诊断书、病历、收据等相关资料;
(四)有明显伤害痕迹时,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
(五)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寻求帮助的证据;
(六)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七)如果有目击证人时,可以提取证人证言,诉讼时证人也可以出庭作证。
二、家暴怎么取证
1、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收集第一手证据。例如:对身上的伤痕进行拍照、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施暴者的凶器等。2、遭遇家庭暴力后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公安机关等组织求救的,要注意收集、保留好有关的报案记录、询问笔录、投诉回访材料、告诫书、人身保护令、调解笔录等资料。3、发生家庭暴力后,及时就医,保留好涉及家庭暴力病例、发票、住院材料、验伤报告等。4、在对方进行家庭暴力后,如果对方有悔悟的情绪,可趁机要求其写保证书、悔过书等材料。5、书写一份详细的遭受家庭暴力的自述材料。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的起因、时间、地点、受伤的具体部位、家庭暴力的持续时长等。6、遭受家庭暴力后,对家庭暴力现场申请公证,做好证据保全。7、对于频繁、多次进行家庭暴力的,可利用录音、视频等手段对对方可能发生来的家暴行为进行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