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标准,可以按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具体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