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属于婚前财产争议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按人口标准分配,另一方有产权份额。若夫妻在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或改造,另一方也有权益。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等,需平等处理。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赠财产等,归一方所有。
法律分析
拆迁房是否属于婚前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拓展延伸
婚前财产分割与拆迁房产归属问题
婚前财产分割与拆迁房产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具有争议性的法律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婚前财产应当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对于拆迁房是否算做婚前财产的问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拆迁房的购买时间、登记名义等是否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其次,是否存在夫妻共同还贷、共同维护等情况;最后,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贡献和利益平衡原则。因此,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拆迁房是否应被视为婚前财产。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拆迁房产归属问题是一个复杂的婚前财产分割议题。根据婚姻法,双方应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拆迁房是否算婚前财产需考虑购买时间、登记名义、共同还贷等因素。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贡献和利益平衡原则。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判例进行综合分析,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法律建议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