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继承股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3-10-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继承股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2、尊重股东去世之前与其他股东对公司股权继承的约定;3、尊重继承人与公司原股东的意思表示;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有法定继承权的继承人在办理股权继承后最好进行公证。《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哪些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都有哪些情形?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1、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2、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继承人都会丧失继承权;3、继承人销毁、隐匿、伪造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继承人依法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放弃继承权的相关规定一般都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规定: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代位继承都有哪些法律特征

代位继承都有如下法律特征:1、主体特定,即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2、继承范围特定,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3、其他法法律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的转继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会发生转继承: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3、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陶玉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