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收集证据的方式有:
证据一:借据。证明内容:不存在夫妻共同举债的事实,非举债人没有参与举债人对外举债的合意,举债金额超过一般常理对于“家庭日常支出”的认知。
证据二:举债人银行账户流水。证明内容:不存在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
证据三:夫妻家庭日常生活情况、收入情况、开支情况等证据。证明内容:进一步证明举债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夯实法官的内心确信。
证据四:举债人保证书、承诺书。证明内容:举债人举债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夫妻双方因共同债务等纠纷诉诸法律往往需要经过一个过程,在此期间,举债一方很可能基于各种目的而向非举债人出具保证书、承诺书一类的书面材料,对于举债用途等内容有直接的记述,这些书证可以直接为法院认定非夫妻共同债务提供有利证据支撑。
证据五:举债人被多人追债的照片、短信、电话录音、具体数额等证据。证明内容:举债人因民间借贷涉及多起纠纷,曾多次向他人借款,且累计数额较大,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
证据六:举债人债务用途证据。证明内容:直接举证证明举债人举债用途,如赌博、高利贷等内容。
证据七:证人证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记录。证明内容:夫妻关系不和(是否处于分居状态),以佐证债权人向举债人出借案涉款项,非举债人不知情且不能用于家庭开支和共同生活。
证据八:债权人和举债人的举证责任执行情况。证明内容:债权人和举债人未就相关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和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履行举证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