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自己账户的钱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
1、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存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存款,若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若约定婚后一方取得的存款属于个人财产的话,那此时就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存款证明婚前财产如下:
1、婚前存款,是指在结婚登记日之前个人存款账户上的余额。
2、要证明婚前的财产,特别是要证明自己婚前的存款。如果是银行卡的,可以通过打印银行流水单进行查询。但是,目前银行流水单只能查询1-2年的历史记录,因此,如果婚龄在两年以上的,是没有办法通过银行流水证明婚前存款的数目的。但是如果保管有银行余额的通知短信,或者当时打印的经银行盖章的流水单也是可以证明婚前存款的数额的。如果储蓄的存折,那么存折上显示的的交易凭证与交易的余额就可以证明婚前的财产具体数额了。
3、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离婚个人存款属于个人所有的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则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先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一)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