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权超过时效补救方法如下:债权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三年以上不主张自己的债权的,其债权不再受法律保护。但不受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债权丧失,债权人仍有机会清偿。继续起诉。诉讼期满,债权人只丧失胜诉权,但债权人本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权利本身和请求权并未消除。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要求债务人偿还或确认偿还。即使债权的诉讼时效期届满,债权人仍然可以催促债务人偿还。债务人自愿偿还的,债权人的赔偿权受法律保护,对方不得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2、催告保证人并在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
3、如果担保人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能够在新的担保合同的欠款催收通知书上签字,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这就要求欠款催收通知书的条款设计符合一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