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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工伤部分单位不报怎么办

2023-10-06 来源:意榕旅游网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的治疗费由工伤基金支付。一般情况下,工伤治疗中一些费用工伤基金不予报销,主要原因是超过工伤基本药品目录用药,也就是超范围用药。如果是急诊或急救需要,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工伤基金可以报销。

参加工伤保险后,用工单位基本上不再负担工伤人员的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精神,用工单位也没有义务再负担工伤人员的治疗费用。但是,工伤者在住院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经常出现超范围用药的情况。如果是工伤人员和家属在已知是自费情况下并签字认可的,只能是自己承担。如果工伤人员和家属不知情,医院没有告知,可以找医院解决。

不过,也可以同单位协商,一些单位出于人道考虑,通常会给工伤人员酌情报销。

一、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员工工伤鉴定之后,伤情复发,是可以享受除伤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包含《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待遇的。即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器械费、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社保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1、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

2、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武汉市82%/84%/87%),居民医疗保险的比例70%左右(武汉市80%/65%/50%)。

3、社会保障卡并没有调整任何医疗报销的比例,根据2005年出台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等东西的,详情也可咨询劳动保障电话12333。

注意事项:

2012年1月29日商务,十二五时期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规划公布。

2015年内,北京市将建立城乡一体化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探索将农村合作组织成员、镇村自主创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全市还将加大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统筹力度,逐步提高低保水平并缩小城乡差距,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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