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权转让无需债务人同意,其确保了债务人之利息不受债权转让的影响。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并非让与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转移效果的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债务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但债务可以全部或者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