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右转车辆与直行车辆相撞,右转车辆全责。如果是路口,直行车辆应让进入路口正在左转的车辆先行。同向并行行驶,左转右转都要让直行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2.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3. 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