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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10级伤残鉴定规定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5.2 重伤二级

a)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

b)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

c)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

d)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

e)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

f)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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