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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条公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多少?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在这条公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不能超过的时速如下:

1、高速公路三车道从左到右第一条消咐车道速度是悉明110-120公里/小时(一般为小客车专用);

2、第二条车道速度是90-120公里/小时;

3、第三条车道速度是60-120公里/小时;

4、第四车道即是应急车道,是指拿陆纯与右侧道路行车道相临,包括硬路肩在内的宽度3米以上,有效长度大于或者等于30米,可以满足机动车停靠需要的路面部分。在紧急的情况下,车辆可以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如下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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