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出生证明办理需要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签发机构参照出生情况并依据书面声明和亲子鉴定证明签发证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3、准生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