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使用其它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