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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对方要在房子上加名怎么办

2023-10-08 来源:意榕旅游网

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因二人具有特殊的恋爱关系,一方在房产证加上另一方名字,未附加任何条件的话,司法实践中会视为是赠与。而且,从不动产登记角度来讲,房本上登记的名字是具有公示效力的,通常房屋权属就是以房产证登记的内容为准。而这种登记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视为双方婚前对共同购买的房屋产权权属达成一致。因此,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对方名字的房屋,相当于赠与给对方,是两个人共有的财产。

一、房产证上要不要加夫妻双方的名字

房产证上加不加双方的名字,问题不大。如果婚后买房,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房屋所有权属于婚前购房一方。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

二、离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屋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为:

1、婚后夫妻全额或贷款购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假如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婚后,父母一方全额支付,购买的财产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对子女一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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