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不是很麻烦,现在你已经逾期了,税务机关回责令你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你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注册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例如街道办开具的住所使用证明复印件);若为借用或无偿提供使用的,请提供无偿使用证明。(涉及变动的提供)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6、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第三章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新征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