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税务机关确定的标准开票软件开具、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格式和方式存储使用的电子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方便消费者保存使用发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明确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以下简称“电子发票”)。
现在,电信运营商、电商平台、快递、公用事业、商场超市及餐饮等行业都已经逐步开始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消费者获得商家提供的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后,如需进行财务报销或者售后维修服务时,可自行打印电子发票。打印电子发票不需要使用发票专用纸张,普通打印纸即可。消费者使用电子发票办理退换货时,无需退回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可以作为财务原始凭证报销入账。因为电子发票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发票信息。消费者自行打印的电子发票,因其版式文件中已经按规定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打印后再另行加盖发票专用章。
在报销电子发票时,报销经手人需自行打印电子发票,在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验证电子发票的真伪信息并截图打印,同时将与电子发票对应的付款凭证、交易明细单及相关合同等附件,随电子发票一并附上作为报销的原始凭据。电子发票其他报销程序同现有的普通发票报销程序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