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营业执照》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 个人独资企业 和合伙企业核发该种执照。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企业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