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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失踪,如何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2024-04-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配偶失踪可以起诉离婚,无需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只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给下落不明的配偶。

法律分析

配偶失踪可以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拓展延伸

失踪配偶引发的离婚纠纷如何解决

当配偶失踪引发离婚纠纷时,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首先,您应该联系警方报案,并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来证明配偶的失踪情况。其次,您可以请一位律师代表您提起离婚诉讼,以寻求法院的支持和保护。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申请临时离婚保护令,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您还可以要求法院进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决定。如果配偶的行踪无法确定,您可以通过公告等方式进行传唤。最后,一旦法院作出离婚判决,您可以执行判决并解决财产和抚养问题。请注意,具体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

结语

失踪配偶引发离婚纠纷,您可采取适当法律行动解决。首先,报案并提供证据证明失踪。其次,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申请临时保护令保护权益。同时,要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决定。若行踪不明,可通过公告传唤。最后,执行判决解决财产抚养问题。注意,法律程序可能因地区不同而异,咨询专业律师前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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