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证明材料需由转入学校上传盖章,按顺序在电子系统核办。除转入学校上传的材料外,其他三方无需再上传证明。跨省转学需输入学籍号,核办完成后需进行跨省转学调档。未调档前可撤销跨省转学申请。
法律分析
由转入学校上传经转入学校盖章的转学证明材料,再依次按照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顺序在电子系统中完成核办。
原则上除转入学校上传学校盖章后的转学申请材料作为转学证明文件外,其他三方无需再上传证明材料。具体是否需上传其他转学证明材料,参照相关省(区、市)要求。
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时,必须输入全国学籍系统分配的学籍号,跨省转学四方核办完成后,转入学校还需进行跨省转学调档操作。跨省转学未调档前,转入学校可以发起跨省转学撤销申请。
拓展延伸
学籍办理流程及必备材料
学籍办理是指学生在入学后办理相关学籍手续,确保其合法、规范地享受教育资源。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填写学籍登记表,包括个人信息、入学日期等。其次,提供入学所需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然后,缴纳学杂费和相关费用。接下来,进行体检和疫苗接种。最后,领取学生证和学籍证明。必备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务必按照学校要求准备材料,确保办理顺利。学籍办理流程及必备材料的准备和办理是学生顺利入学的重要环节,也是建立学生合法身份的重要步骤。
结语
完成学籍办理是确保学生合法享受教育资源的重要步骤。按照规定,转学证明材料需由转入学校上传并盖章,然后依次在电子系统中完成核办。除转入学校上传的学校盖章材料外,其他三方无需再上传证明材料。对于跨省转学申请,必须输入全国学籍系统分配的学籍号,并在核办完成后进行跨省转学调档操作。学籍办理是学生入学的重要环节,务必按照学校要求准备材料,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