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购房,如房证登记夫妻名,则按共同财产处理,如只登记一方名,有父母出首付并共同还贷则按共同财产处理,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归男方所有。
法律分析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具体如何分割需要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且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或男方父母支付了首付购房,但婚后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则房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