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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当事人财产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

2024-04-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离婚法律后果如下:
1、离婚在当事人身份方面的后果:婚姻关系的终结导致配偶身份的丧失,双方均有再婚的自由。
2、离婚在当事人财产方面的后果:离婚导致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终止、夫妻相互间继承权的丧失以及引起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一方已死亡不可以补办结婚证。配偶去世,婚姻关系自动终止,无法补办结婚证。如果有需要的,个人可以去当年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查询婚姻登记档案。或者是在查询到档案后,到原先婚姻登记处出具相关证明,以证明和去世的人曾有婚姻关系。
不领结婚证的后果有以下几点:
1、遭受感情变故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在一起生活却不领结婚证,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如一方未到法定婚龄则视为非法同居。最后无论哪一方提出分手,跟另外一个人结婚,受伤害的一方将得不到法律保护。
2、孩子出生得不到准生证。未经民政局确认的夫妻关系,女方生产后,医院将拒绝给新生婴儿出具“出生证明”,孩子出生证明关系到今后上学,重要性可想而知。
3、非婚生孩子将成为“黑户”。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因未经合法登记属计划外生育,就意味着孩子上不了户口,会成为黑户,对孩子今后的生活都造成的很大的障碍。
4、贷款额度受银行限制。因是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在贷款时,信用额度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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