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你的身份证或是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查询。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查询自己户口可以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查询,携带上身份证到户籍科查询即可,因为公民身份信息属保密范围,互联网上无法查询。而且公安机关是专网的,外网是查询不到的,只能到公安机关查询。
办理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落户口需要的材料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户口落户的流程,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2、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你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如果迁过去之后是集体户口,可能不需要这一步。
集体户口户籍证明开具方法:
先到单位借出你的户口单页,凭本人身份证,填写借用单。拿着户口单页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有的地方直接在户口单页复印件上盖章,同样具有户籍证明效用。开户籍证明须知:户籍证明一般要要求到户籍地址地的公安机关恳求,也能够托付亲属去开,但这样一般要求先到村委或居委开证明。
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带好身份证或户口本;
2、在办事日上班期限去;
3、其他材料。
户籍证明,一般是指“集体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资料时,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打印户籍证明。一般常住居民凭户口本可对外办理各项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