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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必须十严禁十须知

2024-04-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十必须”

1.必须执行预检分诊制度;

2.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首报负责制;

3.必须做好就诊人员及陪同人员的信息登记;

4.必须做好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工作;

5.必须落实发热患者报告制度;

6.必须规范清洁消毒工作;

7.必须严格医疗废物管理;

8.必须严格隔离区域设置;

9.必须严格医务人员防护措施;

10.必须向辖区居民科学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十严禁”

1.严禁未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医疗卫生机构;

2.严禁未测量体温进入医疗卫生机构;

3.严禁未查验健康码、行程码进入医疗卫生机构;

4.严禁不询问流行病学史进入医疗卫生机构;

5.严禁医务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执业;

6.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谎报发热患者信息;

7.严禁未设置发热诊室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留诊发热患者;

8.严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失发热患者;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发热诊室;

10.严禁违反医院感染等疫情防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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