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查出租房是很正常的。派出所的人员查的不仅是出租房,也会查出租房内的住户。如果出租房内有值得怀疑的居住人员,照例查询,并做人员登记属于拍摄的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范围,而房东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出示证件之后,有必要配合工作。当然如果经过举报,由于出租房的性质比较特殊,那么派出所也可以辅助性的做调查,因为很多黑出租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应该由房管局来执行,但派出所可以辅助调查。之所以要这么做,主要是为了对当地流动人口的管理,防止流动人口在本市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当派出所来查房的时候,租客们一定要记得把房屋的租赁合同提供给他们看,这样才能保证个人的利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派出所在查房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房东把房子租给没有身份的外地人进行居住,那么房东会被罚款500元,情况严重的还会被拘捕5天。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