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双证办理条件如下:
1、首先要有当地的户籍,或持有当地合法的居住证件,或已经在当地办理了居住登记,或已经办理了当地的身份信息;
2、取得了相应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需要三年以上的驾龄;
3、还要有无交通肇事犯罪,无危险性驾驶记录,无吸毒史,最近三年内没有扣满过12分;
4、要有无暴力犯罪记录;
5、还要有自申请考试日起前三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1、线下领证
办理地址: 沈阳市交通局行业培训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299-3号 电话:024-31077793)
沈阳市交通驾驶人培训学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东路98号 电话:024-89155877)
沈阳市行业培训中心铁西分中心(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北四路11甲5号 电话:024-25871312)
办理时间:沈阳市交通局行业培训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沈阳市交通驾驶人培训学校:(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沈阳市行业培训中心铁西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办理电话: 沈阳市交通局行业培训中心(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299-3号 电话:024-31077793)
沈阳市交通驾驶人培训学校(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东路98号 电话:024-89155877)
2、网上领证
登录辽宁服务政务网站,根据提示填写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四)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六)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七)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