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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十三网络金融监管和网络金融法律

2024-05-01 来源:意榕旅游网

【网络金融】试验十三网络金融监管和网络金融法律 1.在互联网上查询与网络金融监管及法律相关的资料,分析我国网络金融监管和立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谈谈在网络金融立法的时候应注意和考虑的因素 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监管内容和范围狭窄 监管方式和手段存在缺陷。 尚未形成效率到的监管体制。 监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分业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应注意的问题: 对金融机构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监管: 1.突出监管重点 2.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方面,构筑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 3、加强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以外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设法化解这些金融机构已经形成或潜在的风险。 不断完善金融监管方式: 1、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2、加强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管理。 3、强化社会独立审计体系和其它社会监督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 不断提高监人员素质 加强当前各金融监管当局的协调配合,防止监管真实或重复发管 扩大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2.请谈谈自己对网络金融监管和网络金融法律方面的建议及意见。 不断提升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水平。在监管实践中,应提高全面掌握网络金融机构业务经营情况的能力和对网络金融风险的预测水平,增强宏观控制的系统性和前瞻性,还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网络金融监管的现代化、科学化水平。 完善对网络金融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内容体系。在现场检查中要着重对技术要素进行检查:对网络金融客户口令管理、网络防火墙功能、网络金融的场地与关键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定网络金融是否恰当选择适用于其环境的加密技术、关于网络金融系统病毒检测和预防程序。在非现场检查中要着重检查业务发展规模,包括交易额、网上银行客户数、业务覆盖区域和盈利能力,监测受到黑客攻击和入侵的次数、受到病毒感染的次数、业务运作系统出现问题的次数等。 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比传统金融业务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规范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频度及职责等,通过财务报表、网上公示等手段披露有关网络金融业务的信息。 创新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优势,建立实时跟踪监测系统,加强监控,同时还可以在网络上采取“制定规则,巡逻抽查”的方式,对网络金融的运行状况及是否“违规”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及时纠正或采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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