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补正是指国家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中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目的是使修改后的商标注册申请能够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一般来说,商标局要求补正,是因为您在递交商标申请的时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有部分内容或者书式材料是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会发出《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不予受理。前述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一般包括以下情况:
(一)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二)所填报的商品/服务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
(三)商标图样不清晰;
(四)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做出说明;
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的回复
对《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的答复,是申请人及代理人应当注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申请的审查进程,甚至可能导致申请无效。因此答复时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补正内容用打印机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上的相应位置。
(二)需要删除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标注同意删除字样确认删除。
(三)补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限制在要求补正的原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相应范围之内,不得另行任意改动、添加。
(四)修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和修改前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分别一一对应,以利于审查工作的继续进行。
(五)补正内容较多,补正通知书上写不下的,可以直接添加附页(A4纸),并在补正栏目内注明有附页或者见附页字样更为稳妥。
(六)交回空白补正通知书的,商标局将视为申请人或者代理人放弃该项目。
(七)代理机构章戳应统一位于补正内容的右下方,章戳不得覆盖补正内容。
二、补正不及时的后果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因此,商标补正很重要,申请人收到商标补正通知书应该要特别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