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官会判离婚么

2024-04-07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不能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一般是不会判决双方离婚的。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认定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分居后多久可以算离婚

分居的时间长短不影响离婚的判决,法律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有关组织或者人民法院提出离婚。法院立案受理后,经调解,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理由

配偶有生理缺陷不可以作为离婚理由,若生理缺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除外。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