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找不到对方,可以至法院进行诉讼离婚,法院会发开庭公告,自发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若被告已失踪或下落不明满2年的,可以申请宣告为失踪人。如果失踪已经四年以上,则法院可以按照法律判定该人死亡。只要法院判定失踪或是死亡,那么在判定的当日,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在法律上无效。离婚可以向法院宣告联系不到对方。当另一方当事人失踪或者下落不明满两年以上的,或者下落不明满4年以上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提出申请失踪或死亡宣告,法院宣告另一方当事人失踪或死亡后,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如果失踪不满两年的,可以以一方出走不承担家庭义务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