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故意伤害罪应注意的问题有:
1、要仔细区分伤情在轻重难以区分的情形;
2、因为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应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一、防卫过当致死判多久
防卫过当致死判多久,要理解正当防卫的含义。《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而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客观上危害结果,触及了刑法哪一罪名,来定性罪名。如防卫人过失造成不法侵害重伤、死亡的,则分别定为过失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如防卫人基于间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死亡的,则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所以,防卫过当致死判多久,要具体结合所犯的罪名而定。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责任认定标准
过失致人死亡罪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一)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同“误杀”的故意杀人行为的区别: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将行为人在故意杀人中因打击错误误杀其“针对对象”(即行为人追求的杀害对象)以外之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的致人死亡罪。
三、孕妇受惊吓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可以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主观如果是故意追求伤害或致人死亡的目的,手段恶劣,并且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实际结果定罪量刑。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具体罪名结合法庭调查。
2、主观如果仅为戏弄,只有造成严重不良结果才会承担过失致人重伤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仅为轻伤害,可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3、主观如果仅为戏弄而且手段并不过分,只是因为行为人不可获知的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应认定为意外事件。
4、无意的话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民事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