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包括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宣告、破产清算和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宣告由法院作出裁定,设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破产清算涉及破产企业的接收和管理、破产财产清理以及破产债权审核。最后,破产程序在完成清算工作后终结。
法律分析
1、破产申请与受理;
2、破产宣告。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处理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设立清算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现行规定,破产企业清算组的设立是由人民法院商同级人民政府从企业主管部门、政府中的财政、工商、审计、税务、劳动、人事等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用公函指定清算组成员。
3、破产清算。破产企业的接收和管理、破产财产清理、破产债权审核;
4、破产程序的终结。
拓展延伸
国有企业清算流程及相关要点
国有企业清算是指将国有企业进行合法、有序的解散和资产清算的程序。其流程主要包括确定清算组织、编制清算方案、公告和报备、清算财产处置、清算债权债务的履行、编制清算报告等环节。在清算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职工权益、合理处置资产、履行债权债务等要点。清算组织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清算程序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同时,清算方案的编制应当考虑各方利益,确保清算财产的最大化回报。清算报告的编制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清算情况,为清算结果的评估提供依据。国有企业清算流程及相关要点的规范执行,有助于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各方利益。
结语
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对于破产企业和相关方利益的保护至关重要。从破产申请与受理开始,到破产宣告的裁定和清算组的设立,再到破产清算和程序的终结,每个环节都需要依法进行,确保程序的合规性和公正性。对于国有企业清算而言,确定清算组织、编制清算方案、公告和报备、清算财产处置、清算债权债务的履行以及编制清算报告等环节都应严格执行,保护职工权益,合理处置资产,并确保清算财产的最大化回报。只有规范执行破产程序和国有企业清算流程,才能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各方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