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仲裁员公正性时,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裁决无仲裁协议、超出仲裁范围、程序违法、证据伪造、对方隐瞒证据、仲裁员贪污受贿或违背公共利益等情形,人民法院可裁定撤销裁决。
法律分析
在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仲裁员的公正性时,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拓展延伸
企业对仲裁员偏袒企业的行为是否可提出申诉?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在仲裁程序中如发现仲裁员偏袒企业的行为,是可以提出申诉的。企业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详细说明仲裁员偏袒企业的具体行为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予以支持。申诉将会经过审查和调查程序,仲裁机构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独立评判。如果申诉被认可,仲裁机构可能会重新审视案件,重新指派仲裁员进行审理,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仲裁结果。企业应当尽早行使申诉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若怀疑仲裁员的公正性,可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将经过审查核实,如裁决存在法定情形之一,将裁定撤销。企业在仲裁程序中如发现仲裁员偏袒企业的行为,也可提出申诉,申诉将经过审查和调查程序,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仲裁结果。企业应及时行使申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应当报物价管理部门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