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的程序是: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一、父母离婚孩子要在场吗
父母离婚孩子不需要到场。离婚需要的流程为: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二、结婚证怎么办理手续
办理结婚手续的方式是: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