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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劳动合同模板 篇10

2024-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约地:

  乙方: 合同签定日: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第l条 工程名称:

  第2条 工程地点:

  第3条 本分包合同承包范围:

  第4条 承包方式:

  第5条 施工工艺:

  第6条 分项工程质量要求:优良

  第7条 工期计划:合同施工总工期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保证每区段工作和整个分包工程按时完工,任一区段工作的延误都应被视为工期延误。

  第8条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为: 元人民币,工程量计算方法: ;本分包合同单价为完整价,即包含完成本分包合同工程的所有直接、间接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

  二、 甲方责任:

  第9条 甲方应负责联系乙方在现场的施工用房、工人临时住房以及临水临电支持(不允许电灶做饭)。

  第10条 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料耗,施工现场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跟工程施工相关的事项。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工程不合格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进行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甲方相关人员开出相关单据后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 乙方责任:

  第11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驻工地安全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驻工地质检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现场负责人职责:按总包方和甲方代表批准的作业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并有效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其它权力义务;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擅自转包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如有违反,甲方视情节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所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场,甲方不予乙方进行任何方式的结算和补偿、乙方也不得提出任何方式的结算和补偿,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第12条 乙方应具备施工队自我管理能力,按甲方要求配备现场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且满员全勤常驻工地管理、中途不得更换,进施工现场前一天向甲方驻工地代表提交管理人员名单及有效通讯联系方式及能证明与其工作职责相对称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第13条 乙方进场第一天现场负责人向甲方代表提交施工人员的花名册(有姓名、性别、工种、年龄、身份证号码、及详细的家庭住址),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性。

  第14条 乙方全面负责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全面事务管理,直至工程验收及验收后工程维修等事务。

  第15条 乙方工地负责人应与发包方、开发商、监理保持良好的关系,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由自身管理、施工不善而造成的总包罚款及其他事项都由乙方承担,对甲方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16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常驻工地现场随时检查工程进度及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问题上报甲方主管领导并备案,协调解决,乙方现场负责人常驻工地负责履行合同条款、监督施工安全、工序质量、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等,从工作属性上讲对总包是以甲方的名义施工,必须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第17条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材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有露天存放、曝晒、受冻、偷盗等可能导致材料性能变化或丢失的一切浪费行为,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8条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不定期抽检。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影响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的各种现象,甲方抽检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现场批评并填写《工程整改通知书》要求改正,同时处以罚款。

  第19条 乙方负责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保证不损坏其它施工方的已完项目。

  第20条 乙方在工地现场负责施工材料的装卸、搬运、保管,以及甲方管理人员指派的零工,所有发生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内。

  第21条 乙方必须是以公司的名义与甲方签订合同,并把所属公司的相关资质、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及授权范围)、以及乙方公司法人开具给乙方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

  第22条 乙方保证项目工程在施人员无违法在逃人员、不得包庇和容留一切施工现场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否则后果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23条 乙方负责所有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机械、工具的购置、保管和使用,所使机械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如有丢失及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施工人员生活费及其他与工程施工相关费用等。

  第24条 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补修。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进场及竣工验收

  第25条 按照双方约定,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所需人员及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到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26条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全部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监理、总包签发及盖公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单,并保证签名及盖章为真实有效。乙方有义务在甲方的要求和协助下与总包核对实际施工面积及项目。只有合同工程项目质量验收通过及最终施工面积确认后,才能视为合同工程项目完工。

  五、工期约定

  第27条 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由于人力不可抗拒、设计重大变更引起的工艺或工程量变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其他情况,但必须在工期顺延的当天,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签字认可。

  第28条 因乙方的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延期一天扣除总施工费的5%。

  六、付款方式

  第29条 工程开工后按照工程进度及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生活费,完成施工总量的30%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元;完成施工总量的6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工程完工未结算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即 元;工程完工结算后,支付至工程实际总价款的95%,剩余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抵押金,一年保修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将在保修满后一月内结清。

  说明:乙方施工人员(工头、班组长及工人)不得来甲方办公地点索要工程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总工程5%的违约金。

  第30条 付款事宜参照《施工队生活费支取规定》执行。

  七、安全及文明施工

  第31条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32条 甲方给乙方签订的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每人六十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费用。乙方必须给所有在甲方工地现场的人员上工伤、人身意外保险等相关险种。

  第33条 乙方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配备安全员,对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34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安全协议》执行。

  八、违约责任

  第35条 以上合同内容经签字确认生效后,任何不遵守或违背合同内容规定的都视为违约。乙方如属自身原因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履约或被总包、监理、甲方勒令退场及其它任何不能正常履约行为的。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即施工工程量视为零)。乙方行为或结果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全额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九、其他

  第36条 甲方与乙方签定的《安全协议》、《材料协议》、《施工队管理条例》、《施工队生活费支取规定》等与施工生产活动有关的管理规定、补充文件及协议都视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7条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第38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价款结清,保修期满后即告终止,中途无故不得终止。

  第39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副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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