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供货方)
乙方:________(购货方)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的原则上,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GSP实施细则)的要求,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GSP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原印章,同时乙方也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GSP证书”的复印件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加盖本企业的原印章。
二、甲乙双方均不得超过主管部门审批的经营范围和方式购销药品。
三、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必须是甲方所经营的,有合法审批手续并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产品。
四、甲方代表应给乙方提供甲方法人开具的“法人委托书”和代表本人的合法“身份证”。
五、甲方所提供的整件药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运输要求。
六、甲方所提供的进口药品,应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如系生物、血液制品,还应有《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或《进口生物制品检验报告书》乙方在未收到甲方提供的`口岸药检报告的复印件以前,不得对外销该药品。原则上生物、血液制品非质量问题不得退货。
七、甲方应按《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承担所提供药品的质量责任。
八、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所发现的甲方不合格药品,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处理。
九、乙方应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储存甲方药品,甲方有权实地考察乙方储存药品的仓库,若因乙方储存原因所造成的商品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双方所提供的各种文件的复印件应真实并加盖本方印签,同时承担所提供资料合法性的法津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确认,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壹年。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