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合同编号:1306T001
签定地点: 北京
买受人:签定时间: 20130603
第一条:标的物、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产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交付之日起自然存放两年内不发生性状改变。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量办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货款支付完毕之日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指定地点 。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出卖人根据实际情况自定运输方式,运输费、装卸费均由出卖人负担 。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本合同第一、二、三、四条执行 。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合同专用章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