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正泰诚达小区屋面防水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正泰诚达、2楼、3楼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施工内容及价格
第五条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天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他相关验收标准。如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30%时支付合同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款的85%,来年开春化雪之后,再支付总工程款的10%,扣除同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3应施工楼栋维修资金进行支付。
第八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合法的承包资质,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2、乙方必须按约定施工内容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乙方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则按照甲方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本工程竣工后,施工承包人应将施工所占地范围内的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晚料净场地清。
4、乙方有义务对已完成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不在另计费。
5、乙方不得将所承包项目进行转包。
6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xx年。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维修,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及时维修。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四份(总公司一份、乌鲁木齐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一份、诚达业委会一份、正泰物业公司物业处一份)。乙方持一份。
2、合同工期内,乙方无力完成或中途停止所施工内容为违约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