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我公司食堂需要,现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由乙方向我公司供应蔬菜、水产品、肉类、干杂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1、蔬菜类;2、水产类;3、猪牛羊肉类;4、禽蛋类;5、水果类;6、副食调料类等货物。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
合同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天向乙方订货一次,于前一日下午以电话通知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需求,乙方收到后应于第二日早上7:00前由乙方指定人员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食堂指定位置并向甲方提供供货清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口头方式,送达时间以甲方临时要求的时间为准,原则在3小时内送达。
三、交货时间及相关事宜
1、批次订货和临时订货都以电话通知及实际送货后甲方管理人员或者厨房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为准。
2、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食堂。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4、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来源及检验检疫等资料。
6、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品种由甲方决定;乙方需每天向甲方提供当日的食品价格,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食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厨师、库管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8、无论甲方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及时送货。
9、乙方必须是本指定一个固定员工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四、价格确定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上浮比率后的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月用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具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六、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的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及其他人员的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