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委托乙方负责运送沙子至甲方指定料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货物质量
乙方运送给甲方的沙子等材料,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材料质量验收标准,凡是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抽验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二、交货方式
1、接到甲方供货通知,乙方应及时按要求供货以保障甲方的正常施工。若所供沙子等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无法保障正常施工,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采取其他供货方式
2、甲方验收货物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料单作为收货依据。
三、货款支付方式
1、货款支付方式为人民币结算。
2、自甲方接收到沙子等材料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凭甲方所出具的收料单与甲方进行对账,对账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超时未进行对帐的收料单视为作废。
3、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结算依据,甲方在两个月后首付给乙方50%运费,剩余部分在本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后两个月内结清。
四、安全责任约定事项
为了明确运输涉及的人身、财产、设备等方面安全责任,杜绝违规超载、违章操作等安全事故发生。
乙方必须自行负责供货车辆(拖拉机)、人员、沙石、桥涵等方面的相关安全事务和责任,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供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