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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法定继承) 篇4

2024-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原告:管*

  被告:上海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37305.77元、交通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元、律师费人民币*元,共计40945.77元;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待鉴定报告作出后再行明确。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雇佣的员工,于20__年11月17日入职,双方签订了《劳务合同书》,原告从事保洁工作。1月23日12时10分许,原告在松江厂区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造成右手骨折,后进行了手术。原告治疗已结束,但被告未给予任何赔偿,现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37305.77元、交通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元、律师费人民币*元,共计*元;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待鉴定报告作出后再行明确。望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松江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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