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订购工艺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工艺品概况。
第三条:双方签字后,供方须接受买方在7-15个工作日内对市场了解认可后方可运行此协议,否则双方有权终止交易。
第四条:认可后(预付款)按总货款的10%。余款即人民币: 在提货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_____ 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交货。
第六条:提货时间及方式: 。
第七条:供方收到10%(预付款)后本协议生效,开始计算交货时间。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提前7天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字盖章)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 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