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乙方已实地勘察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的情况,查验甲方提交该房屋相关的手续、合同和证件,明确熟知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且丙方已为甲乙双方提供了居间服务,为充分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针对坐落于之房屋买卖及相关事宜所签署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和《委托协议》作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价款组成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该房屋交易中甲方总房价款为人民币:。
2、甲方承诺房屋内装饰装修保持原状,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一并包含在总房价款之内,在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一并转移和交付。
第二条房款支付方式及房屋交付
1、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整,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定金收到证明,该定金在交易中自动转为首付款的一部分。
2、甲乙双方均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当天与银行面签,面签当天乙方将首付款元整以自行支付的方式支付甲方,甲方须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首付款收到证明;
3、甲乙双方均同意在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二日内把房屋交付给乙方,于交房当日自行办理物业交割,丙方陪同。在房屋交付前发生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以后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相关费用。
4、以上事项若任何一方拖延办理,每延期一日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伍佰元整的违约金,若延期超过30日,则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赔偿标准执行。
第三条税费的承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交易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由承担方直接向主管机关缴纳。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甲方提供的相关房屋产权手续、合同或相关产权过户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或房屋被查封等,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或无法领取新的产权证;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不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提高房屋交易价格;或者甲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情形,均为甲方违约。
若甲方违约,则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丙方收取乙方的所有费用不予退还,由甲方直接赔付乙方。
2、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因乙方提供的个人证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无效,从而导致房屋产权无法过户;或者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购买该房屋的情形,均为乙方违约。
若乙方违约,则乙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向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抵顶违约金,多退少补;丙方收取乙方的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其他
1、在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现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丙方协助双方交易顺利完成。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和《委托协议》发生冲突,均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乙方:受委托人:受委托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经办人:联系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