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方:(简称:甲方)
代表人:
购买方:(简称:乙方)
村民委员会(简称:丙方)
代表人:
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亩一次性卖给乙方所有,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本社土地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元(大写:万元正)。
二、付款办法: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60%的土地款,付丙方一次性40%的土地款。
三、甲、丙方出卖土地四至界限: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四、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权。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果由甲、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六、本合同经甲、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