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奋力实现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取得良好开局之际,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意义重大。民政部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李立国部长专程莅临大会,使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会上,李部长、鸿忠书记还将分别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民政部的关心和指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社区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目前,全省共建立新型社区3900多个。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功能,各地大力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责任主体、以社区志愿者和服务性组织为基础的社区组织体系。同时,积极适应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要求,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政府、社区组织在社区管理与服务中的职能及权责关系。
二是社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全省共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专职成员和各类社区专职工作者近3万名,社区志愿者队伍100多万人,经常参加志愿活动的有20多万人。在国家和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加大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全省90%的社区有了专门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其中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比较规范的已经达到50%。社区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全省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已覆盖1800多个社区,以城市为单元的社区服务信息网络正在加速建设之中。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县(市、区)。目前,已有10多项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农村社区。
三是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 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不断完善,全省实行居委会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的社区已占到40%左右。各地普遍修订和完善了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建立了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协商议事制度、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社区居委会及下属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广泛组织居民开展“门栋自治”、“居民论坛”、“社区对话”、“社区听证”、“居民说事”、“民评官、民评民”等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居民参与意识普遍增强。
四是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基本需求得到有效解决。 全省社区基本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体、以便民利民服务为基础、以居民自助互相服务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区(市、县)级社区服务中心80多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89个,社区卫生、劳动保障、文化教育、综治维稳等服务中心、站(室)的覆盖率超过80%,依托这些机构和平台,居民大量诉求在社区层面基本得到解决。
五是社区建设保障机制基本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社区建设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部分县、市还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落实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社区建设投入保障机制。社会各方参与,齐抓共管、和谐共建的局面初步形成。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凝聚了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李部长和民政部领导表示由衷的敬意!向辛勤工作在全省城乡社区建设一线的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即将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省社区建设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与居民群众的迫切期望和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社区组织网络、社区管理体制、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社区平台建设、社区服务体系等,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水平亟须进一步提升。
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只有抓好基层,才能保证全局;只有打牢基础,才能管好长远。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抓好城乡社区建设,夯实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对于促进湖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省社区建设的新局面。
二、明确思路,把握重点,着力提升社区管理和建设水平
要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为核心,着力解决影响社区建设科学发展的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努力把全省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为实现湖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层,力争20xx年全省50%的社区达到国家和谐社区标准,80%的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按照上述总体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着眼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机制。 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社区体制改革,重点解决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所在地、新建住宅小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组建工作。以社区党组织建设为龙头,进一步明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角色和功能,切实解决社区居委会行政事务性工作负担过重等问题。不断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承接好政府延伸到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业主自治与居民自治有效衔接,以及物业管理机构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方式和途径,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社区工作的强大合力。
第二,着眼于提高社区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社工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人员配置,创新社区用人机制,把那些能力较强、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群众基础好的优秀人才选拨到社区工作岗位上来。建立新录用公务员到社区锻炼制度,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离退休人员、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委会成员,鼓励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社会优秀人才到社区从事专职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每个社区都有1名大学生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把社区作为锻炼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不断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考录公务员和选任街道(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力度,推选优秀社区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一步提升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工作人员的激励保障机制,合理确定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标准,保障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
第三,着眼于满足居民群众需求,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要大力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和社会专业化服务向社区延伸,进一步完善面向社区全体居民、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规范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承接好政府延伸到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改革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改善社区工作条件,增强社区自助互助服务能力,针对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等困难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大力开展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社区慈善、帮扶救助等社区互助和志愿服务。要通过项目管理、购买服务等公益创投形式,鼓励更多的社会组织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和公益性服务。要大力培育社区服务中介组织和服务企业,发展以家政服务、水电维修、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扶持社区服务业发展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社区服务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四,着眼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自治。 要坚持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带动社区居民民主,进一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健全社区党员代表议事制度。要通过社区对话、居民说事、社区论坛、民情恳谈等形式,广泛动员和组织居民深入开展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实践活动,促进居民自治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断提高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扩大居民参与渠道,使居民在参与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第五,着眼于增强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要统筹社区卫生、警务、文化、体育、养老、残疾人康复等规划建设,将社区工作用房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力争到20xx年,全省大中城市中心城区的街道拥有一所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城镇社区和列入试点的农村社区的工作服务用房的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要求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无偿提供给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企业社区移交地方,要划转预留一定房产用于解决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的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建设。要加快社区管理和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强社区信息技术装备,改善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手段,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社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单元和前沿神经,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长治久安,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组织部门抓总、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工作格局,完善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充实社区建设工作力量。各级政府要把社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制,将社区建设工作成效作为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社区建设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第二,要强化部门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作为社区建设的价值取向,以社区居民满意与否作为评价社区建设成效的客观标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抓总引领的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各尽其责。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支持社区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慈善等群众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第三,要加大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和公共服务站的工作经费、培训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各项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省政府决定,“”期间,每年投入1.02亿元用于社区建设,其中,5200万元用于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5000万元作为项目引导资金。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捐赠、投资方式兴办各种社区事业,逐步建立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体、共建单位帮扶投入为辅助、社会各界自愿捐助为补充的城乡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同志们,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迫切需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切实把我省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和谐湖北,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