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专题研究政务督查工作,实际就是要做到“说了算、定了干、错了纠”,这既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要求, 也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抓督查就是抓落实,要进一步加强
“督查”就是督促、检查。我国古代就十分重视督查,早在秦汉督查系统已初步形成,设立有御史府,负责“典正法度、监察百官”;明清时督查制度趋于成熟,朝廷有都察院,地方有督抚、按察司、巡道三级督查系统,古代督查的形式有奉旨督查、刷卷督查、催报督查;建国后一开始没有专门督查机构,叫催办查办,
1983 年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督办工作的通知》,1994 年作出了“两个一半”的批示:“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此,督促检查工作十分必要”。从90 年代开始,县以上党委、政府都建立了督查室。从督查工作的历史渊源可以看出,督查是为决策、执行服务的一种手段,是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环节。督查的实质就是落实,抓督查就是抓落实。
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加强督查。我们要科 学发展、循环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要奋力赶超,面临的任务非常艰巨。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发展中面临很多矛盾和困难, 需要各级攻坚破难,既定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改革以及园区突破、生态建设、城镇建设、扶贫攻坚、民生实事等任务,都需要一件一件干,一项一项落到实处。督查工作就是要通过跟踪督办、刚性问责,让既定的思路、想法真正付之于行、见之于效。
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需要加强督查。执行力是政府工 作的生命线,没有执行力,哪有公信力,哪有政府的威信;没有执行力的政府,是软弱涣散、难有作为的政府。讲,“能否做到狠抓落实,是否善于狠抓落实,这是衡量领导干部作风、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志”;在5 月30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上讲,“国务院决不发空头文件,所有政策措施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政府的一言一行,群众都看在眼里,看我们是不是光发空头文件,是不是说了算、定了干。要提高政府的执行力,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督查,强化执行的监督,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树立执行的理念,提高执行的效率。
一些地方和领域存在落实不力的问题,更需要加强督查。少 数县区和部门确实存在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现象,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缺乏克难攻坚、锲而不舍、一抓到底的狠劲,特别对矛盾复杂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都不当“主攻手”,都喊要“给我上”,没有说“跟我上”。为什么革命战争年代,革命先辈们前赴后继,因为指挥员就是战斗员,指挥员都在最前线。当前政府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不是战略、思路、决策问题,主要是落实问题。个别县区和部门加快发展的精力不集中,发展的意识不强烈,措施不过硬,少数人占着岗位不干事,不作为甚至乱作为;有的工作没中心,做事没重点,该干的事干不成、能干的事干不好;有的抓工作没力度,遇到困难就躲、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问题就拖,致使一些影响发展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缺乏协作精神,推诿扯皮,互不买账,导致一些决策部署落不到实处。督查工作就要敢于向这些不良风气“亮剑”,主动为党委、政府分忧,定了的事,必须毫不动摇、想方设法去落实。
所以说,加强督查工作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需要,是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保障,是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的有效举措,必须进一步加强。
二、权威性和服务性并重,建立大督查工作格局
一要树立权威性。既要给督查室充分授权,更要在工作中树 立权威,敢于坚持原则,勇于碰硬。督查工作常常涉及对工作和干部的评价,难免遇到困难或阻力,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客观公正,敢于较真。要改进督查方式,集中和专项结合、经常和跟踪结合,已落实的要查效果,正落实的查进度,没落实的查
原因,对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咬住不放,可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的办法,了解真实情况,督促工作落实。要注意工作方法,督查中既不以“钦差”自居,更不能有“好人主义”,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如实汇报通报,不把尖锐问题平淡化、具体问题抽象化、典型问题一般化,对问题要严肃指出,限期整改,不姑息迁就,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
二要增强服务性。既要发现问题,又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 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落实中存在的困难,为决策的落实创造条件;还要敢于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校正决策偏差和失误。既要有所为,也要有所不为,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关注热点,攻克难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督查,力避“工作范围求宽,内容任务求全,列办事项求多”,更不能一般意义上的简单分解任务、
下发通报。
三要建立大督查格局。督查室主要抓重大事项、重要批示的督促落实。督查工作不单是督查室的事,每位秘书长、每个科室都有督查的责任,各口把分管领导开会、发文定的事回头望一下,搞好各口的督查。各位秘书长不仅要督促落实,还要帮助协调解决问题。督查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的作用,整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力量,如监察、纠风、发改、审计等单位和相关媒体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可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以及新闻媒体,通过视察、调研、现场报道等方式,推动重大决策贯彻落实。还可以考虑从“退二线”或退休的领导干部中聘一些政治素质强、敢说实话的督查员,实行一年一聘,从而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尽快形成大督查的工作格局。
同时,要加强督查能力建设。现在政府督查室人员少、任务 重、责任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对于督查室提出的人员充实和机构的问题,办公室拿出具体意见。要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既要交任务、压担子,又要赋予必要的组织协调权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督查工作有效开展。
三、注重结果运用,增强督查实效
解决问题、推动落实,是督查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衡量督查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县区和部门,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反馈。政府定的事情,不能光看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关键要看干到什么程度,不能光讲困难、讲理由,要看结果、看实效。《督办通报》要实事求是,加大批评和问责的力度,对于工作不力、严重滞后的,还要以政府或办公室的文件通报批评。对未落实的事项要定期通报,提出要求,严格问责。要通过你们大胆、有效的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推进难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