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三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岗位,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第四条 乙方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
及坐班工作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三、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并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每月工资报酬。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满一个学期后可以享受寒暑假的带薪假期。寒暑假只发基本工资 元/月。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不支付该寒暑假工资。
第七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保险。但乙方自愿要求甲方:将为其办理保险所需要的资金兑换成现金,每月跟随着工资直接发放,不需要甲方为其办理保险。
四、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八条 甲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第九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声誉;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园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
关内容。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幼儿园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其他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代签、涂改无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