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利益不受侵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聘用合同细则: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为 三个月。自20xx 年 4月11 日至 20xx年7月中旬止,试用期1 个月。
二、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经营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
2、乙方经业务培训,安全法制教育,考察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学生在校期间工作制(即:每天上午最迟不超过7:30到校,下午学生离校后方可离校。
四、工资待遇:工资为每月900元,依据学校超市效益情况,下学期再递增工资。乙方过试用期后,任职满一年的,学校免费给乙方购买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五、乙方违反有以下规定时,无论任何一条,甲方有权限时辞退,并给予处罚。
(1)在甲方未知乙方未告,乙方负案在逃或有吸毒恶习参与恶势力团伙及其它经济纠纷遗留时,学校有权限时辞退。
(2)乙方在任聘期间,若不听从安排指挥,破坏损坏学校物品,乙方除接受处罚外,甲方有权限时辞退.
(3)乙方在任职期内,泄露学校定价、进价机密,私自外借复印相关资料和学校证件、管理文案及利用学校名誉盈私兼做其它业务时,经核实,乙方除接受处罚外,甲方有权限时辞退。
(4)乙方在任聘期内,凡出现截留学校货款、物品、贪污挪用货款、私自哄抬降低价位,凡违反以上任何一项,经发现证实,除按学校受损金额双倍处罚外,甲方有权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追究担保人责任及法律责任,并扣发本月工资。
六、乙方聘用期满,依据甲乙双方自愿另行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或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