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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承包合同 篇2

2024-07-17 来源:意榕旅游网

  广告客户: (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广告制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责、利关系,具体订立以下协议条款:

  一、广告发布名称:

  二、广告发布地点:

  三、合同有效签署日期 20xx年 4月 25日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

  四、乙方安装制作保证质量,确保安全,保修日至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广告牌铁架保修五年,户外广告灯箱布保修一年,室内广告及写真等保修一年自然灾害及人为的因素不在保修之内)甲方应提供广告牌照明用电,电源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电费由甲方自理。

  五、付款方式:安装费用为脚手架出租、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用等共计金额伍仟元整,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30%预付款,余款等制作安装验收后一次性结清。

  六、甲方责任:广告制作及使用过程中,如遇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拆除或对广告牌收取相关费用由甲方自理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责任:广告制作中,乙方应负责对广告牌版面发布内容向工商局申报,甲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不得违约,若发生违约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协 商 (经济仲裁式法院起诉)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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